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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如何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党费工作?

时间:2021-12-16

  认真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是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内容。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费工作有关规定,敦促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将收到的党费及时上缴上级党组织。对组织关系未转入本单位党组织的党员,要及时提醒其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省、市、县党委组织部和有党费留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要将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交纳的党费按规定下拨给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有条件的党组织还可从留存党费中下拨一定数额党费,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要指导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按规定管好用好党费,把党的活动开展起来,并按规定认真做好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主动接受党员监督。

      中央办公厅2012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明确规定: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建立党费拨返制度,企业党员交纳的党费可全额返还企业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建活动;还可从各级党组织留存党费中,按照一定比例,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探索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

      (来源: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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