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福建商会会长轮值负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商会日常工作的领导力量,充分发挥商会领导的优势和作用,建立本制度。
轮值会长在会长授权下代行会长职责,每次轮值为期一个月。值班期间轮值会长至少每周抽出半天时间到商会办公,重要事情要随时到商会进行处理。
轮值会长的范围: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考虑到外地市人员来济不方便,轮值人员以济南市为主,外地人员鼓励自主报名。
轮值会长具体职责:
一、组织召开会长办公会(每月最后一周)。
二、协助会长主持商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秘书处抓好当月工作计划的组织与实施。
三、负责组织实施本月应落实的会长会议精神。
四、负责来访客人接待及商会内部接待。
五、负责协调召开商会的当月会议。
六、协调商会成员参加出席外部活动。
七、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轮值会长按照轮值表提前安排好本公司的工作,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轮值的,应及时与秘书处说明,并自行联系调换轮值人,不得空缺。
本制度自2018年 9月起开始执行,轮值表和轮值会长信息公示,以便会员及时与当月的轮值会长联系。
山东省福建商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